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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政设施竣工后五年内不得开挖
发布时间:2015-6-25 阅读:12691次  

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后5年内原则上不得再开挖——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,减少不断改造给群众带来麻烦,成都市日前发出《管理意见》,对给排水、燃气、电力、通信工程等项目作出规定。(

       近年来,由于市政建设各自为政、工期安排不合理等问题,导致城市道路反复开挖、扬尘污染以及影响道路使用,引起群众不满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成都市决定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统筹管理,要求市政管线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,遵循先地下、后地上的原则,实行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。市政排水、给水、燃气、电力、通信工程等项目,竣工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开挖。市政管线不具备同步建设要求的项目,原则上不得开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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